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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5 章:正规子群和商群:让陪集乘法没有歧义
本章对象: 表示
在
的共轭下稳定。
的元素是陪集;单位元是陪集
,不是
中的单个元素
。
补充证明:正规性的等价条件,以及商群乘法为何要求正规性
本节 是群,
是子群,
是
中元素。由集合等式两边右乘
,得到
若对所有 都只有
,用
代入再左右乘
、
,会得到反向包含,因此实际也是等号。这就是共轭形式的正规性。它表示整个子群作为集合稳定,并不要求
与每个
交换。
商群乘法的充分性由原证明的代表元计算给出。必要性也可以证明:假设陪集乘法按代表元定义且良定义。 与
是同一陪集的代表元,则
,故
,进而
。这对所有
成立,故
正规。于是这个条件正好解决代表元歧义。
5.2 右陪集与正规子群
现在只加一个新概念:右陪集。
前面我们有:
这叫左陪集。
那么同样地,也可以把固定元素 放在右边:
这就叫:
还是用:
和
现在取:
我们前面已经算过左陪集:
现在算右陪集:
也就是:
第一个:
再算:
按照我们的约定,先做右边的:
再做左边的:
对 :
所以:
对 :
所以:
对 :
所以:
因此:
再算:
对 :
所以:
对 :
所以:
对 :
所以:
因此:
所以:
而前面:
于是:
这说明什么?
说明对于这个子群 :
和
最后得到的是同一个集合。
这不是所有子群都有的性质。
如果一个子群 满足:
对所有
都成立,那么我们就称:
英文:
记作:
所以:
但这里最容易产生一个误解。
正规子群并不是说:
对每一个 都成立。
不是这个意思。
要求的是:
这两个集合相同。
也就是说,左边乘以后得到的那一堆元素,和右边乘以后得到的那一堆元素一样。
具体某个 不一定和
交换。
例如:
实际上:
而:
二者不相等。
但整个集合仍然相等:
所以:
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。
下一步最值得解释的是:
答案是:因为只有对子群“足够正规”,我们才能把整个群按这些陪集压缩成一个新的群,也就是商群。而“可解群”最终正是靠一层一层的商群来定义的。
5.3 商群的元素为什么是陪集
现在进入一个很关键、也很容易第一次看懵的概念:商群(quotient group)。
这一步我们慢一点,因为“正规子群为什么重要”就在这里。
先继续用:
我们已经知道 被
的陪集分成两块:
和
其中:
而
现在做一个思想实验:
我不再关心每一个具体置换是谁,我只关心它属于“偶的那一块”还是“奇的那一块”。
也就是说,把整个 看成一个“大元素”:
把所有奇置换那一块也看成另一个“大元素”:
这样,原来有 6 个元素的 ,就被压缩成了只有 2 个“大元素”的东西。
也就是:
它的元素是:
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来了:
这些“块”之间能不能像群元素一样相乘?
我们希望定义:
例如:
因为 和
都是奇置换,所以它们都属于同一个陪集:
那么“奇那一块 × 奇那一块”应该等于什么?
算:
而 是偶置换,所以:
于是:
同理:
你应该会发现,这和:
很像。
所以:
本质上就是一个只有两个元素的群。
但这里藏着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。
假设我说:
问题是:
一个陪集 往往可以用很多不同的
来表示。
比如在这里:
它们其实是同一块。
那么如果我选择不同的代表元,比如用 或
,最后乘出来的陪集会不会不同?
如果会不同,那么这个“乘法”就根本没有定义好。
我们希望:
时,一定有:
只有这样,陪集之间的乘法才是良定义的。
而这正是正规子群最重要的作用:
恰好保证了:
不会因为你选了不同代表元而产生歧义。
所以你可以把“正规子群”先理解成:
一个子群如果足够规则,使得“把它压成一个点以后”,剩下的块还能正常做群运算,那么它就是正规子群。
于是我们终于知道为什么普通子群还不够,而需要“正规子群”。
整个逻辑是:
不一定能拿来“压缩”原群。
但:
可以。
压缩之后得到:
记作:
在我们的例子里:
就是把:
把:
最后只剩两个元素。
下一步最适合讲的是:
这层直觉非常重要,因为以后“可解群”本质上就是:不断找正规子群、不断取商群,把一个复杂群一层层剥简单。
5.4 代表元计算:陪集乘法的良定义
关键就在这里。我们把它严格证明出来,不跳步。
假设
这句话分别意味着什么?
因为 属于
,而
,所以
因此一定存在某个
使得
同理,因为
所以存在
使得
于是
现在真正的问题是:
能不能写成
因为如果能,那么它就属于
难点就是中间这个:
我们想把 移到
左边。
在普通交换群里可以直接写成:
但这里当然不能这么做。
正规性就是在这里起作用。
因为
等价地,对任意 和任意
,都有
先把这个新元素记成:
于是:
而且从
两边左乘 ,得到:
所以:
代回刚才:
就变成
因为:
而 是群,所以封闭:
记
于是:
所以:
也就是说:
因此,无论你选择 的代表元
还是
,选择
的代表元
还是
,最终得到的陪集都是:
所以定义
是没有歧义的。
你可以把整个证明压缩成最关键的一步:
之所以能够变成
就是因为正规性允许我们把
改写成
也就是:
注意它不是说
而是说:
其中 仍然属于
。
这其实就是“正规子群”最值得建立的直觉。
5.5 检查商群的全部群公理
既然刚才已经证明了“陪集乘法”在正规子群时是良定义的,下一步就该把最重要的一件事补完整:
为什么
真的构成一个群?
设
我们定义商集
并定义乘法
现在逐条检查群公理。
先看封闭性。两个元素
相乘得到
而 ,所以
还是 中的一个陪集。因此封闭。
再看结合律。
取三个陪集:
左边:
先算:
所以
另一种括号:
得到:
因为原群 中满足结合律:
所以:
因此商群也满足结合律。
这里你可以看到一个常见规律:
商群很多性质,是从原群
继承下来的。
第三个,单位元是什么?
原群的单位元记作 。
商群里面对应的陪集是:
但
所以商群的单位元其实就是:
验证:
同样:
所以:
这句话非常重要。
它其实揭示了“取商”的本质。
比如我们有
在这里,原来 中有三个元素:
但是取商以后,这三个元素全部被压成:
而这个“大元素”就是商群的单位元。
所以从商群的角度来看:
之间的区别被彻底忽略了。
这就是为什么我前面说:
取商群,可以理解为“把
内部的区别抹掉”。
最后看逆元。
商群中有一个元素:
它的逆是什么?
应该是:
因为:
而 正是商群的单位元。
所以:
四条全部成立,因此:
前提就是:
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很有力量的操作:
它做的事情是:
把
中的所有变化都视为“不重要”,只看不同陪集之间的区别。
例如:
有 6 个元素,但取
以后,只剩:
个元素。
因为它只区分:
和
于是:
而:
你会看到:
一般有限群中,如果 ,也有:
到这里,我们终于已经有足够工具开始接近“可解群”了。
但下一步我不会直接给定义。
我们先拿 做一件非常具体的事情:
然后看看把 一层一层“剥掉”以后,会剩下什么。
这正是以后所谓“可解”的核心直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