切换深浅主题
第 11 章:把所有桥梁合起来,完成反证
本章任务:将已经证明的结论按用途连接,明确矛盾落在何处,以及最终结论的边界。
11.1 方程自身给出的结论
取代数独立的形式根,构造
第 2 章完整证明 是有限 Galois 分裂域,且
。第 10 章证明
不可解。因此
到这里还没有假设根式公式。
11.2 反证假设制造的对象
假设这个通用五次方程的全部根,都能从 出发用有限次四则运算和开根得到。
第 3 章把所有表达式合并成一座根式塔 ,其塔顶包含所有
;第 4 章用生成域的最小性得到
。
第 5、6 章补单位根并逐层补被开方数的共轭,构造 ,满足
第 7 章把新域塔翻译成阿贝尔商的正规列,证明 可解。
第 8 章通过限制满射与商群引理推出
11.3 矛盾准确落在同一个群上
由通用方程的结构: 不可解。
由假设存在根式公式: 可解。
两条路线的基础域都是原来的 ,分裂域都是原来的
。因此结论互相矛盾,根式公式假设必须否定。
得到
按通常的“通用根式公式”含义,公式由一般系数和有理常数,通过有限四则运算与开根构成;将一般系数作为代数独立变量使用,它就会给出通用模型中的根式表达式。所以通用模型的障碍排除了这样的公式。
这不是对某个具体数字五次式一概下结论,也没有声称所有五次式的群都是 。若允许公式中固定的其他常数作为基础常数,可在相应特征零常数域
上重新取代数独立的
,同样构造
;本篇的变量置换与正规化证明仍成立。
11.4 为什么“具体五次可能可解”不矛盾
例如 的根为
这是有额外结构的具体方程。在 上,先加入
的群是阿贝尔,再加入
的相对群也是阿贝尔;整个分裂域对
Galois,扩张引理使其群可解。它并不是通用五次模型。
要把“全部根都有根式表达式”落实到 ,还需确认
也是根式:令
。由
,除以
得到
取 ,再由
得到
其中选择正虚部的平方根,即得到 。所以所需单位根确实是有理常数的根式。这个例子直接展示了某些具体五次式可解。
11.5 本篇证明了哪个方向
本篇完整使用并证明
再结合一般五次的群不可解,得到它不根式可解。无需先证明逆方向“群可解 根式可解”。逆方向是完整 Galois 根式判据的另一半,涉及从群列重新构造根式层,本篇没有把它当作已证明的结论使用。
11.6 推广到一般高次,只增加一个子群观察
对 ,同样取
个独立形式根与其基本对称式,第 2 章的论证逐字推广,得到通用
次方程的群是
。
含有固定第 6 到第
个对象、只置换前五个对象的子群,同构于
。若
可解,该子群也应可解,矛盾。因此所有
(
)都不可解,同样排除一般
次方程的根式通解。
11.7 我现在对整条路线的理解
我的理解 B04:所以原始的域扩张无法保证构建出伽罗瓦群,也无法保证可解,需要做单位根的补充和共轭根的补充,然后再借助限制映射,商群和各种同构保证e/f的Galois群也是可解的
这段理解已经把“公式的原始根式塔”和“方程自身的分裂域群”连接起来。为了以后复习时不把几个条件混在一起,下面保留这条主线,并把措辞和每一步的职责说准确。
原始塔缺少的是使用 Galois 理论的条件
原始根式塔记录每次开根操作,未必保证每层或总扩张 是 Galois 扩张。它的
自同构群
仍然存在;不能把“扩张不是 Galois”写成“没有自同构群”。
例如 不正规,但其自同构群存在,而且是平凡群,当然可解。这个例子说明,“原始塔无法保证可解”在当前理解中应读作:此时还不能直接从原始塔套用 Galois 对应、限制满射和商群公式,得到原方程分裂域的群可解。不应据此认定原始塔的自同构群可能不可解,也不能把它直接当成目标群
。
补单位根与补共轭,解决不同的事情
补单位根,处理每个根式阶段的群结构。把所需单位根放入当前基础层,并逐点固定它们,自同构作用于一个根式生成元时只能乘上单位根。这使单根式层的群嵌入循环群;一个阶段同时加入多个根式时,群嵌入循环群的有限直积,因而阿贝尔。
补所需共轭,处理对原基础域的正规性。下层自同构可能改变被开方数,所以不只是给某一个根乘上单位根,还要把这些变化后的被开方数的全部根加入。第 6 章逐层证明所有固定 的嵌入都把新域送回自身,特征零再保证可分。
两项工作要同时兼顾:构造出的域对原 正规,同时仍有阿贝尔的相对层。“成为 Galois 扩张”与“它的群可解”是两个需要分别证明的结论。第 2 章的通用五次分裂域本来就是 Galois 扩张,其群却是不可解的
,所以正规、可分本身并不保证可解。
得到大域后,还要证明它的群确实可解
构造得到
每个 都有限 Galois;加单位根的第一层群阿贝尔,各根式阶段的相对群也阿贝尔。第 7 章再用限制映射把这些域层翻译为一个大群的正规列,证明其相邻商群都阿贝尔,才得到
可解。
这一步不是把“几个阿贝尔群拼起来”作为口头理由,而是实际找出大群中的子群、正规关系与商群同构。
最后才把可解性传给方程自身的群
原分裂域由根式公式假设落在 中,所以
已由方程的可分分裂域结构保证 Galois,
已由正规化构造保证 Galois。限制到
的映射因此有正确的目标,并且满射,核是
。第一同构定理给出
目标群于是成为可解大群的商群。由“可解群的商群仍可解”,得到 可解。
这里 始终是原基础域。加入单位根得到的是
,并没有把原来的
改名或替换;加单位根的那一层也必须纳入可解群列。
11.8 限制映射的两次用途:先证明大群,再传给小域
| 用在什么地方 | 映射、核与商群 | 在整条证明中的任务 |
|---|---|---|
| 加工后的塔内部, | 限制 | 识别正规列的相邻商,证明大群可解 |
| 大域与原分裂域之间, | 限制 | 把已经证明的大群可解性传给原方程的群 |
表中的 ;加单位根的阶段还给出
,这一阿贝尔商也计入正规列。
两次使用的模板相同,任务不同。每次都核对三个条件:被限制到的中间域稳定、限制映射满射、核为逐点固定该中间域的自同构。在最后一次中, 正规保证稳定;嵌入延拓与
正规保证满射;核由定义得到。具体证明已经在第 7.3 节展开。
我的整体理解,精确整理版
原始根式塔记录公式的开根步骤,但未必满足直接使用 Galois 理论的条件。补单位根并逐层补齐所需共轭,构造包含原塔的有限 Galois 大域;再通过限制映射与相邻商群,证明它的群可解。最后,原分裂域包含在这个大域中,限制映射使原分裂域的群成为大群的商群,因而也可解。整个过程始终固定原基础域 。
回看第 11.3 节:这条路线由“存在根式公式”的假设推出 可解;而方程自身的通用结构已独立给出该群同构于不可解的
。两条路线在同一个群上相遇,矛盾才最终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