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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章:同余、消去与模逆元
1.1 同余是在比较什么
固定一个正整数作为模数。写
,意思是
整除
:两个整数相差
的整数倍,因此除以
的余数相同。例如
,因为
。
同余不要求两个整数本身相等。它只保留“除以后属于哪一种余数”的信息。以后说“模
的一个数”,指的是一个剩余类;计算时可以用
中的代表表示它。
为什么可以先取余再计算?若、
,其中
为整数,那么
这两个差都含有因子,所以加法和乘法保留同余。重复使用乘法,就得到
,这里
是非负整数。这是以后所有模幂运算的依据。
1.2 为什么约分需要互质
在整数等式中,非零因子可以消去;在同余中,需要额外条件。若
我们知道的是。要推出
,必须保证
不会替
承担模数中的质因子。条件
恰好保证这一点。这里
表示最大公约数,最大公约数为1就是互质。
严格地说,裴蜀等式告诉我们:若,存在整数
使
。两边乘
,得到
右边两项都被整除,所以左边也被
整除。于是
不互质时结论确实会失败:,但
。这个例子用于提醒我们检查条件;一般证明仍是上面的裴蜀等式推导。裴蜀等式自身的证明在第14章。
1.3 模逆元怎样代替除法
若,就称
为
的模
逆元。它的作用是:乘
之后再乘
,会恢复原来的剩余类。因此解
时,可以两边乘
,得到
。
逆元存在的充要条件是。充分性来自裴蜀等式:
模
后给出
。必要性也直接:若
和
有大于1的公因子,这个公因子会整除
和
,不可能让
与1只相差
的倍数。
所以后面证明中出现“消去一个因子”“取逆元”时,互质条件不是形式上的附加语,而是让这一步成立的原因。